近日,团市委下发了《关于表彰第十三届“天津青年五四奖章”获得者和2013年度天津市新长征突击手、突击队的决定》(津团发(2013)57号)。我院挂职团干部刘海燕作为优秀青年代表,荣获了“2013年度天津市新长征突击手”荣誉称号。
刘海燕老师作为一名团干部,在学院各项工作中发挥积极带头作用,自觉引领广大青年投入到学院的建设发展中。她的优秀事迹充分体现了当代青年刻苦学习,勇于实践的人生态度;顽强拼搏、勇挑重任的进取精神;恪尽职守、脚踏实地的扎实作风;胸怀祖国,甘于奉献的高尚情操,是全院青年学习的模范和榜样。(撰稿人:团委刘露倩)编辑:孙婧 审核:高义镇